2019年10月9日,天津市河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《九日(天津)餐饮服务有限公司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案》。信息显示,九日(天津)餐饮服务有限公司构成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》第五十七条第(二)项规定的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》第六十条第二款及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》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(四)项,天津市河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对当事人处以罚款。来源:中国质量新闻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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